【导语】:符合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大病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待遇支付表进行同步赔付。
(一)市内外住院零星报销一站式结算流程
参保人在市外未开展联网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或因特殊原因未在市内外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出院结算后凭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相关费用:
①医疗发票原件;
②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③出院小结复印件;
④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⑤市外就医的提交《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⑥市内就医的提交未进行联网结算的原因说明书;
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⑨由他人待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大病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待遇支付表进行同步赔付。
(二)住院前72小时内门(急)诊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流程
住院前72小时内在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参保人与医院自费结算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零星报销结付,统筹支付比例按住院标准,不扣起付线。申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门(急)诊发票原件;
②门(急)诊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③门(急)诊诊断证明复印件;
④该次住院的发票复印件;
⑤该次住院的出院小结复印件;
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⑦该次住院《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计算表》;
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⑨由他人待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阳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大病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待遇支付表进行同步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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