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领程序:①申领人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领资料;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领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对审核合格的申领补贴名单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③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出具核审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④财政部门复核完毕,经复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将资金划拨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4、申领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为6个月。
5、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③《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困难家庭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申领临时生活补贴的手续。
(六)一扶持(创业贷款5--8万元、创业资助3000元)
1、创业贷款:
(1)贷款对象: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2)贷款条件:①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依法纳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②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能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金,并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③无不良记录,无未解决的经济纠纷;④符合贷款经办银行相关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上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3)贷款程序:①到工商登记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或经办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个网点提交申请资料;②县(市、区)人社部门收齐材料后,由人社部门和银行工作人员到申请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和审核;③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毕,对审核合格的申领补贴名单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出具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⑤财政部门复核完毕,由贷款经办银行将资金划拨至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4)贷款需提供的材料: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借款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页面);③担保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等;④阳江市申请政府扶持小额贷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