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阳江阳春市人民政府举办阳春市2023年惠民消费券活动,于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5日23:59发放第三批政府惠民消费券。
☀阳春市2023年惠民消费券
活动时间:
第三批: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5日
第二批: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18日
领取时间:
第三批:2023年2月24日9:00-3月5日23:59
第二批:2023年2月9日9:00-2月18日23:59
使用时间:
消费券需要在有效期内核销,过期无效。具体使用有效期以建行生活APP展示为准。
活动对象:
阳春市民和在阳春的游客。用户需允许【建行生活APP】获取位置服务权限,定位属于阳江地区用户方能参加活动。
消费券类型:
①阳春消费券(通用)满200元减40元券
②阳春消费券(通用)满300元减60元券
③阳春消费券(家电)满2000元减400元券
④阳春消费券(文旅)满21元减20元券
⑤阳春消费券(文旅)满31元减30元券
⑥阳春消费券(文旅)满41元减40元券
领取数量:
每类消费券每次发券每人限制领取1张
领取入口:
建行生活APP
查看入口:
用户可在“【建行生活 APP】-我的-票券”中查看优惠券,优惠券具体使用规则以详情为准。
使用范围:
仅限在阳春地区商户使用,以建行生活APP展示门店为准。
领取提醒:
①同一银行卡卡号、同一身份证号、同一登录账号、同一手机号、同一终端设备号或其它合理显示为同一用户的情形,均视为同一用户。
②港澳台及外籍新用户不在本次活动范围内。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手机号参与本次活动。
③优惠券不可提现、拆分、退补、或转赠,到期后自动失效。若订单发生退款,则优惠券按到期时间来计算是否继续有效。
④活动过程中,如用户出现或涉嫌参与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获取抽奖次数、利用不正当手段盗刷平台奖品及优惠券等),【建行生活APP】有权撤销用户的活动参与资格、奖品领取资格及优惠券使用资格,并有权撤销违规交易,回收用户已经获得的奖励权益(包含已消费部分),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⑤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修订本活动条款及细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奖励方式等)、暂停或取消本活动,并经本活动页面公告后生效。
⑥温馨提示:
a.消费者需提前下载好建行生活APP,并进行绑定银行卡,建议优先绑定建行卡,其次四大行银行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b.以上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商家工作人员或建行营业网点处理。
使用规则:
①活动期间参加优惠的商户名录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时调整,敬请谅解。
②优惠券不可提现,超时未使用则自动过期,过期不补发。
③优惠券不可提现及兑换现金,亦不可折抵其他货品,到期后自动失效,若订单发生退款,优惠券按到期时间来计算是否继续有效,不会因退款而发起优惠券有效期的推迟。
支付方式:
①餐饮优惠券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使用时,需选择建行生活钱包支付、龙支付进行支付。餐饮优惠券到店消费时,若商户支持POS核销,可通过POS机核销优惠券,余款可通过银行卡、龙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
②通用、商超优惠券需通过【建行生活APP】线上使用,可选择建行生活钱包、龙支付进行支付。到店消费时,若商户支持POS核销,可通过POS机核销优惠券,余款可通过银行卡、龙支付等方式进行支付。
③通过钱包支付或龙支付使用时,开通钱包的预留银行卡手机号或龙支付APP用户手机号需与建行生活注册用户手机号一致。
④请支付前和商家确认支付方式,避免出现消费券无法核销的情况:
a.打开建行生活APP“扫一扫”,扫描建行龙支付收款码,完成支付。
b.出示建行生活APP付款码,提醒商户使用建行专用收款机具扫码,完成支付。
使用优惠券的交易退款规则:
①如享受优惠券的交易发生整笔订单退款且发生退款时所使用的优惠券仍在核销有效期内的,则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含优惠券折扣优惠金额)以及已使用的优惠券(核销有效期不予延长)。
②如享受优惠券的交易发生整笔订单退款但发生退款时所使用的优惠券已过核销有效期的或者仅就订单中部分商品进行退款的,仅退还用户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含优惠券折扣优惠金额),且优惠券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