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阳江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阳江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以阳江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应当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含个人缴费部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缴费对象:
个人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续。
▶政策及实施时间:
《阳江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阳江市财政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阳江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征缴政策及实施缴费年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