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阳江招录聘用或调动人员办理落户需要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详见下文。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入户申请书;(到县(市、区)公安局户政部门申请的同时填写《入户审批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介绍信;
4、居住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资格:
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录用的国家公务员或招收合同制工人以及调动工作到本市的公务员或合同制工人,其本人可在本市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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