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
各类税收共有8种,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其中,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合计税率为5.55%。
二手房交易税费:符合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础上上浮16.7%)、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等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价的1.5%的契税。反之则按3%。
城建税:营业税的7%;教育费附加税;营业税的3%。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土地出让金:成本价,城八区内15.6元/平米 城八区外12.9元/平米
经转商:10% 按经管理 3%(按成交价)
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合同印花税:房屋成交总额×0.05%
营业税: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2年内:房屋成交总额×5.55% 2年或2年以上:差额 ×5.55% ;
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1%或利润部分×20%;
非普通住宅房屋成交总额的2%或利润部分×20%;
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内:房屋成交总额×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总额×0.25% 5年或5年以上:免征;
买卖合同公证费:(买卖合同需要公证时才须缴纳) 房屋成交总额×0.3%;